东莞家居装饰的建议事项
1、室内装修应不擅自改动房屋主体承重结构。东莞家居装饰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,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,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、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。
2、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,业主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;
3、不擅自移动排污或下水管道位置。不得破坏或拆改厨房、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、暖、电、煤气配套设施。
4、不违章搭建。不得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、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另建门窗。
5、不影响外墙整体整洁美观。
6、不得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。
7、业主装修房屋无论是自行进行还是委托他人进行,减轻或避免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。
8、东莞家居装饰房屋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,应当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位置、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。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、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。
9、因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、渗漏水、停电、物品毁坏等,应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;如属被委托人的责任,由委托人找被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。